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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丨出台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

来源:原创2020/09/18

9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校园性侵案件频发,而其中学校教职员工屡次将魔爪伸向无力法抗的孩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为了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意见》,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意见》规定了学校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上述人员新招录入职前,以及在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对新招录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


《意见》共五章十八条从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内容与方式、查询与意义、执行与责任等方面就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进行了意见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与公安部将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及学校开展具体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建设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另,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期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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