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旨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对完善创业板市场基础制度、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统筹推进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具有重要司法保障作用。
《意见》全篇3700余字,围绕现行《证券法》第九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实行注册制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民事、刑事、执行工作实际,从增强为本次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针对本次改革举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见。二是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制裁措施。三是以证券集体诉讼为中心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出了司法改革举措。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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