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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丨公布2020年国家赔偿标准

来源:原创2020/05/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518日分别公布,自2020518日起,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均为每日346.75元。

 

据悉,国家统计局5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故,自2020518日起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的标准执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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