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通过案件裁判逐步明确数据产权等新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认定标准、制定司法政策和案件裁判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案件为互联网及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保障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发布的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1、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
2、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3、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与济南众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4、常文韬诉许玲、第三人马锋刚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5、俞彬华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6、酒泉九眼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酒泉市瀚森瑞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7、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天津市嘉瑞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徐桂珍、邓艳辉、赵振全、天津多维斯地毯有限公司、天津欧豪雅地毯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9、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数推(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谭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0、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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