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开始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生物安全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对生物安全法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进行了完善。
生物安全法建立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名录和清单制度、标准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应急制度、调查溯源制度、国家准入制度和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等11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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