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意见》,对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犯罪惩治配合协作和程序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包括总则、虚假诉讼犯罪的甄别和发现、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程序衔接、责任追究、协作机制、附则等七章,共二十九条。
《意见》的施行将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更有效的惩治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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